“那段時間,各種謠言、非議不斷,我內心委屈,卻百口莫辯……”曲靖市師宗縣民警孟某某談及被誣告時這樣說。
在一次行政執法中,孟某某參與查獲了一起聚眾賭博案件,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當事人楊某罰款400元的行政處罰。楊某對此不服,在派出所公示欄里拍攝了一張孟某某的照片,通過網絡發布不實信息4次,點贊、評論及轉發數超過300,給孟某某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23年9月,師宗縣公安局給予楊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處罰。
師宗縣公安局將楊某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問題線索移送至該縣紀委監委。經過調查核實,縣紀委給予楊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為孟某某進行公開澄清正名,謠言不攻自破。
“捕風捉影、臆斷編造、危言聳聽……”誣告陷害不僅擾亂正常工作秩序,還會嚴重挫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
曲靖市持續開展干部擔當作為“激勵行動”,將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納入檢舉控告處理工作全流程,實行“一信雙查”機制,在信訪件核查中既調查舉報反映問題,又反向了解舉報的動機和目的,建立涉嫌誣告陷害行為數據庫,實行分級分類動態管理。同時,定期對檢舉控告件進行大起底、大排查,信訪、案管、審查調查、案審等部門聯合,對異常檢舉控告、已查否問題線索、重復舉報件逐一過篩,常態化篩查誣告陷害問題線索,并提出核查或處置意見。
市紀委監委還建立查處誣告陷害常態化協作機制,加強與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組織部門、信訪部門的信息共享、定期會商、線索互移、聯合懲戒,對手段惡劣、造成不良影響,嚴重干擾換屆選舉或者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依法從重處理。
實踐中,市紀委監委對于黨員或公職人員通過誣告陷害獲得的職務、職級、學歷、學位、獎勵、資格等利益,依照程序建議有關單位、組織、部門按規定予以糾正。誣告陷害調查處理結果在誣告陷害人和被誣告陷害人所在黨組織進行“雙通報”,對典型案例進行通報曝光,形成持續震懾。
“惡意舉報、誣告陷害、重復舉報,背后往往是個人的不合理訴求。”為化解信訪積案,凈化信訪舉報環境,曲靖在全市開展“珠源凈流”信訪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建立紀檢監察、社會工作、政法、公安、信訪和行業主管部門聯動處置和依法打擊機制,按照“市級督辦、行業牽頭、縣級包保、鄉鎮負責”的思路,聚焦信訪問題突出的重點領域和重點地區,集中整治“重復訪、越級訪、群體訪、亂告狀”等亂象,樹立扶正祛邪、激揚濁清的鮮明導向。
以開展專項治理為契機,該市打造“短信+電視+公眾號+視頻號+網站”線上宣傳矩陣,線下每月開展不少于4次“流動民聲”公開接訪活動,常態化進行紀檢監察機關檢舉控告相關知識宣傳,引導廣大干部群眾依規依紀依法、公正理性、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持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干事創業氛圍。(黃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