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臨滄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臨滄市委批準,臨滄市紀委監委對原臨滄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張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入黨初心,清廉底線失守,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管理服務對象報銷;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經商辦企業;不正確履行職責,干預審計工作;長期與他人賭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張華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臨滄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臨滄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