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云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巡視員楊華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華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華利用擔任曲靖市煤炭工業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云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曲靖辦事處主任、云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曲靖監察分局局長、云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巡視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煤礦出售、安全事故調查、煤礦安全檢查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