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云南省委批準,云南省紀委監委對迪慶藏族自治州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格桑納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格桑納杰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房產;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格桑納杰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云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云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格桑納杰開除黨籍處分;由云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