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臨滄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臨滄市委批準,臨滄市紀委監委對永德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熊國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熊國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長期占用下屬單位車輛;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利用職務影響謀取私利;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家資金損失風險;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熊國光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臨滄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臨滄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熊國光開除黨籍處分;由臨滄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