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縣緊盯重要節點,采取不定時間、不打招呼的方式,不斷加大對違反八項規定問題和“四風”問題監督檢查力度,持續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
提醒在前,預防在先。一是抓主體責任。利用會議、監督檢查等機會,提醒督促單位部門主要領導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積極抓好本單位本部門的作風建設。二是抓節前提醒。抓住春節、端午、清明等重要時間節點,向黨員領導干部發送短信、手機報等,不斷提醒做到廉潔自律。三是抓警示教育。采取看警示片、到警示教育中心參觀等方式對領導干部常敲警鐘。
有明有暗,持之以恒。一是加強制度建設。出臺《南澗縣干部作風監督檢查實行明察暗訪常態化的規定》、《加強作風建設問責辦法》,進一步明確監督責任和責任追究。二是明察全覆蓋。對領導干部是否遵守會議紀律、節假日公車管理情況、日常上下紀律情況等進行公開監督檢查,做到監督檢查對象、內容全覆蓋,隨時繃緊監督檢查這根弦。三是暗訪突出針對性。在明察的基礎上,針對明查中不容易發現的、隱蔽性比較強的作風問題等,不定時派出暗訪組,利用攝像取證、直擊現場、調取監控視頻等加大監督檢查密度,嚴查作風問題。
多方聯動,監督有力。一是部門聯動。作風建設突出相關職能部門協作聯合,加強監督力量,由紀委監察局牽頭,聯合縣委組織部、縣委政府督查室等部門,針對不同時期的突出作風問題擬定督查重點內容,定期不定期開展專項監督檢查。二是科室聯動。不斷加強各室、各紀工委之間的協作配合,隨機抽調各室、各紀工委人員,組成作風建設督查組,由紀委監察局主要領導帶隊,加強作風問題日常巡查。
點名道姓,公開曝光。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實行一督查一通報,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反作風建設相關規定人員,一律以點名道姓的方式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對問題嚴重進行立案查處,對多次發生違反規定的單位追究主要領導的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