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聚焦主業,強化執紀監督問責,突出抓早抓小、關口前移,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進一步推動“三轉”要求的落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工作效率和水平,適應反腐倡廉新形勢任務的需要。近期昆明市制定出臺了《關于在縣區和鄉鎮系統建立分片協作巡查工作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從工作原則、分片格局、工作機制、工作內容、工作方式、工作要求等六個方面,對縣區和鄉鎮系統建立分片協作巡查工作制度提出了指導意見。
昆明市縣區和鄉鎮系統分片協作巡查工作制度:
一、遵循“區域相鄰、就近整合,優勢互補、增強合力,回避關系、有利工作”原則,通過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創新協作巡查工作機制,突出執紀監督主業,抓早抓小,同時,有效解決基層巡查工作存在的力量分散、環境不優、機制不活等問題。
二、通過科學劃分片區、充分優化資源配置,交叉整合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日常巡查,使執紀監督力量為一體,形成合力,強化巡查監督,建立協作片巡查統籌機制,進一步提升基層巡查工作效能。
三、巡查工作內容主要為:“兩個責任”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作風建設情況;重點領域、行業,腐敗易發、多發地區及制度執行存在隱患的重大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等方面。
四、巡查工作工作方式分為常規巡查和專項巡查。常規巡查由各縣區紀委,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紀工委每年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巡查的內容、時間和方式,并組織實施;專項巡查針對特定問題、特定領域、特定人員進行,由各縣區紀委,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紀工委按照上級要求,結合專項巡查要求集中組織實施。必要時,可由市紀委牽頭組織專項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