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縣為切實加強黨內監督,通過落實主體責任、執行民主集中制、加強學習教育等方式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
落實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縣委主要負責人做到“五個親自”,“三個負責”,領導班子成員嚴格按照“一崗雙責”規定,認真抓好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切實把主體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今年以來,共召開6次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明確主體責任和責任主體,對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從嚴明政治紀律、深化改革、糾正“四風”、懲治腐敗4個方面細化了27大項51小項工作任務,從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作風建設、責任追究、工作創新5個項目細化了23項考核內容。制定下發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和《2015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工作方案》,對黨委的主體責任、紀委的監督責任以及責任追究辦法進行了細化,突出宣傳教育、述廉述責、案件查處、作風建設、專項整治、責任制檢查考核、干部選拔任用等重點工作,列出2015年落實主體責任清單14方面26項。上半年,縣委組織召開全縣34名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專題匯報會1次,縣紀委書記通報中央、省、州、縣典型案件3次,縣委常委講授專題黨課12次。全縣36名縣處級領導干部到大理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次。
執行民主集中制,自覺接受監督。縣委帶頭嚴格執行“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報告制度”,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發揮黨委會作用,對于重大事項,均由縣委常委集體討論決定;定期召開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斷提高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認真落實主要領導對本單位財務、干部人事、工程招標、物資采購工作負總責,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的“四個不直接分管”和“四重一大”主要領導末位發言表態制度。進一步鞏固和完善“廉政提醒談話制度”,針對班子成員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廉政提醒、誡勉談話、約談、函詢”等方式,采取集體談話和個別談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特別是對班子成員做到經常提醒和督促,牢固樹立廉潔從政意識。
加強學習教育,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漾濞縣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省、州一系列關于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作為縣委理論中心組的學習重點之一,教育和引導黨員領導干部樹立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切實提高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和紀律意識,促使全縣黨員干部廉潔自律。“一把手”率先垂范,帶頭遵守和執行《廉政準則》規定的領導干部從政行為八大方面的“禁止”和52種“不準”的行為,自覺接受監督,始終保持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為班子成員作出勤政廉政表率。班子成員認真學習和執行《廉政準則》和廉潔自律相關規定,自覺用《廉政準則》和廉潔自律相關規定規范從政行為,不折不扣地做到自律、自省、自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嚴格按照《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定期向上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上半年,縣委理論中心組專題學習反腐倡廉2次,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2次;組織全縣510名副科級及以上領導干部進行“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知識測試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