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易門縣紀委監察局制定出臺了《易門縣紀委監察局信訪舉報線索月分析季排查制度》,進一步規范紀檢監察信訪舉報線索的管理和處置,發揮好為查辦案件提供線索的主渠道作用,提高案件成案率,強化集體決策,確保案件線索不流失。
《制度》規定由縣紀委信訪室承擔信訪件監督管理職責,對全縣紀檢監察信訪舉報線索進行分類管理,成立信訪舉報線索集體分析排查小組,負責對信訪舉報線索定期分析、篩選和甄別,確定辦理方式及承辦室、部門。實行月分析制度,每月對信訪舉報線索進行分析評估,按照分類確定處置方式和承辦部門,如有重大案件線索或遇到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信訪舉報線索集體分析會。實行季排查制度,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10日集中對線索進行集中分析、清理排查。
《制度》明確參加分析排查的參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對不按規定程序移交、接收重要案件線索的,違反保密紀律,泄露重要案件線索的,壓、瞞、漏、改或擅自處理案件線索的,未經領導批準,擅自向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提供線索材料借閱的,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組織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紀律或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