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成效,深化黨風廉政教育,筑牢領導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富民縣采取八強措施,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
強化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富民縣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紀委書記任組長,副書記為副組長,縣紀委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明確專項整治的內容、措施和方法步驟,切實加強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
強化宣傳教育,營造廉潔氛圍。結合“三嚴三實”、“忠誠干凈擔當”和“兩學一做”專題教育,通過廣播、電視、LED電子顯示屏向社會廣泛宣傳“十個嚴禁”等廉政紀律規定;按月給全縣400余名黨政干部、300余名村“三委”干部發送廉政短信,給領導干部及其家屬發廉政公開信;在全縣各部門辦公電腦上安裝“富民清風”廉政屏保;組織100余名領導干部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開展警示教育;組織領導干部觀看《人生不能重來》《沉重的代價》《不作為之害》等警示教育宣傳片;縣紀委領導為400余名黨員干部講廉政黨課2次;組織11個宣講組到全縣各單位、各部門集中宣講《準則》《條例》11場次。教育引導領導干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拒絕收送紅包,共建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態。
強化自檢自查,自覺作出承諾。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要求領導干部在規定的時限范圍內主動清退和上交“紅包”。1名領導干部主動上交紅包1000元,按要求存入廉政帳戶。全縣71個單位作出不用公款發送和接受“紅包”的承諾,400余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向組織承諾嚴守紀律,不發送和收受“紅包”個人承諾書。
強化機制建立,明確責任主體。將嚴禁收送“紅包”禮金情況列入年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和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范圍,進一步明確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建立科級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報備制度,建立財政?審計、發改等部門參加的協作檢查機制,加強對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重大節日前后財務開支和現金使用情況監督,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和“三公”經費管理,從源頭上切斷“紅包”問題的資金來源?
強化財務檢查,規范經費使用。縣紀委組成專項檢查組,通過聽取匯報、座談交流、個別談話、查閱賬務等方式,重點對16家單位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及“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通過檢查,所抽查單位財務賬簿中沒有發現用公款違規支付禮金、禮品、禮物等行為,沒有發現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費等現象。個別單位存在會計憑證填寫不完整、附件不齊全等不規范問題,在檢查過程中提出整改建議已進行整改。
強化回頭看,嚴查問題線索。認真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 “回頭看”工作,要求全縣各級領導干部在規定時限內向組織報告因各種原因發送“紅包”和未能拒收、退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情況,如未主動向組織報告相關情況的,一經發現,一律先免職,再進行黨政紀立案查處。縣紀委監察局設立收送“紅包”專項整治舉報電話和信訪舉報郵箱,認真受理群眾信訪舉報線索。在“回頭看”期間,35名縣級領導和371名科級領導干部按要求向組織進行報告,查找出1名科級領導違規接受下屬單位“過節費”的問題,對違規人員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在全縣通報。
強化執紀問責,嚴辦違紀行為。在“回頭看”期間,35名縣級領導和371名科級領導干部按要求向組織進行報告,查找出1名科級領導違規接受下屬單位 “紅包”問題,對違規人員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在全縣進行通報。同時加強紀律審查和案件查辦,為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形成高壓態勢。2016年1月至今,共立案查處17件19人。
強化督查督辦,抓源頭預防。強化作風建設,按月開展專項督查和明察暗訪,把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問題作為督查內容長期堅持,作為每月明察暗訪的重要內容,組織開展專項督查19輪次,對全縣5鎮1街道、47個縣級部門開展明查暗訪8次,組織22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在縣紀委全會上述廉并接受現場質詢和測評,將收送“紅包”問題作為述廉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