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省國資委召開省國資委召開加強省屬企業作風建設暨清理整治“小金庫”問題專項工作會議,印發《云南省國資委黨委關于認真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嚴明紀律規定,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加大清理整治“小金庫”問題的力度。
會議通報,一季度,駐省國資委紀檢組和省屬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立案審查22件,給予黨政紀處分34人,其中黨政紀輕處分13人,黨紀重處分10人,政紀重處分16人,組織處理9人。呈現特點:一是二級企業領導人員違紀問題頻發。從立案查處人員看,二級企業領導人員違紀問題立案12件,占總數的55%,充分暴露出對二級企業領導人員監督管理的薄弱和缺失。二是違反廉潔紀律成為主要違紀問題。其中,有11件主要違紀事實均是違反廉潔紀律,占紀律審查總數的50%。三是違紀涉法問題大幅上升。有7件涉嫌違法犯罪,占總數的31%,與實踐運用四種形態“涉嫌違法立案審查成為極少數”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四是財務人員“小官巨腐”問題突出。二三級企業財務管理混亂,對財務人員的管理嚴重失職,長期放任自流,失去監管,問題十分突出。如鐵路總公司,機關出納挪用、侵占企業資金,涉及金額達1000多萬元。
會議指出,省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還十分艱巨,暴露出的問題性質嚴重,影響惡劣,要引起高度警醒。企業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監督責任,借鑒其他企業發生的問題,針對自身企業存在問題,舉一反三,認真總結,吸取教訓,堅決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推進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的扎實開展,為企業健康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會議要求,要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紀委的部署要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深化標本兼治,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推向縱深。省屬企業黨委要認真領會,堅決把省委、省紀委的要求落到實處。一是深化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的學習貫徹。二是深化省委《關于省級領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意見》的學習貫徹。三是深入抓好省委關于“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落實。
會議強調,各省屬企業要立即行動,嚴格按照部署要求,深入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把握重要時間節點,凡在2017年4月15日前主動自查自糾的,將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予以從輕減輕處理或免予處理;凡之后被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將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給予免職,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并實行“一案雙查”。
25戶省屬企業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省國資委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監事會副主席、駐省國資委紀檢組全體人員,省國資委相關協會、學會負責人出席會議。(丁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