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大對“小金庫”問題整治力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近日,臨滄市印發《臨滄市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就“小金庫”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明確,全市各級各部門按照自查自糾、重點抽查、整改落實方法和步驟開展“小金庫”集中整治工作,重點聚焦七類“小金庫”行為: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 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以項目費、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以經營收入不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設立“小金庫”的行為。
方案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把清理整頓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強化責任擔當,層層傳導壓力,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轄區范圍內的“小金庫”問題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拉網式”清理,確保“無死角、全覆蓋”,切實把“小金庫”清理整治抓緊抓實抓出成效,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好監督責任,會同財政、審計、國資、民政等部門開展監督檢查,推動清理整治工作不斷深入開展。
方案強調,要嚴肅執紀問責,對自查自糾不到位、糾正整改不及時,在監督檢查或執紀審查、巡視巡察、審計中還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單位,將按照有關規定,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予免職,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典型問題公開通報曝光。(黃亮 張雪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