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端午節,我帶妻子和女兒去超市買節日物品,去購物的途中,女兒的一個問題,引起了一次家庭的“廉政談話”。
“老爸,我記得前幾年過節,你們單位都會發一些東西嘛,這兩年怎么都沒有了?”正在上初三的女兒忽然問我。
“這幾年國家規定不可以利用節假日向工作人員濫發購物卡這些東西,如果哪個單位被發現,處罰會非常嚴重的。”我告訴她。
“爸爸,過年過節發點禮品或者購物卡,我覺得是人之常情,國家為什么要管那么嚴呢?”女兒說。
“不是不準發,是要規范。在我們云南就規定,單位工會可以在一些傳統節日發放不超過300元的慰問品。這幾年國家懲治腐敗的力度很大,出臺了很多規定,作為學生,你是不是也感覺到反腐倡廉在你們學校發生作用了吧?”我解釋完問女兒。
女兒思考了一下說:“我們學校有幾個老師補課收費,賺了很多錢,好像是被教育局開除了。我還聽說,一個學生家長中秋節時給語文老師送月餅,老師沒有接受,還在班上通報了這個事,搞得那個學生很尷尬,弄得其他家長也不敢送禮請吃飯什么的了。”
說著,我們已經走進了沃爾瑪。這兩年,超市貨架都是散裝或者塑料袋包裝的粽子,豪華包裝的粽子沒有了,看似都是家庭購買,大宗購物的一個也沒有看到。結賬買單時,共572元。女兒開玩笑說:“老爸,我們今天買了那么多東西,比規定的300元超出272元,不會有事吧?”我調皮地告訴她:“我的錢包我做主。”
回去的路上,女兒意猶未盡,又纏著我聊了一些關于廉潔自律規定方面的話題,我借機向女兒提問:“蚊子,你認為我們一家三口應該怎么踐行國家的反腐倡廉行動呢?”女兒好半天不做聲,似乎對于一個15歲的小女孩,這個問題有點難了。
我看到了她的難處,也想多教點做人做事的道理給她,于是講到:“天下之事,皆在人為,踐行反腐倡廉要求,歸根結底就是要老老實實做人,本本分分干事。比如你作為一個學生,就要踏踏實實學習,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不沾染不良習慣,愛護學校公物,成為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學生。你媽媽是一名教師,就要潛心研究教學,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子女,不收受家長的送禮、吃請,不私自組織有償補課。我作為一名機關工作人員,就要認真學習黨的紀律和相關法規,不該拿的錢不拿,不該吃的飯不吃,不該做的事不做,悉心服務群眾,兢兢業業工作,爭當優秀黨員、先進工作者。”
聽我講了這些“大道理”,女兒點點頭說:“老爸,我想我還是馬上執行你的要求,干好我的‘本職’工作吧。”說著,起身入書房,開始她的攻讀之旅,家庭有史以來的第一次“廉政談話”愉快而圓滿地結束。(麒麟區發改局紀委 李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