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機關發現或收到相關部門移送的問題線索,經梳理排查后在2個工作日內啟動調查核實程序,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報告。”近日,普洱市印發《脫貧攻堅問題線索直查快辦工作機制》,對脫貧攻堅問題線索處置提出了明確的時限。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紀委省監察廳《關于建立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的通知》精神,扶貧領域問題線索處置按照“先查先辦、快查快處、嚴查嚴處”工作要求,做到“穩、準、快、狠”,堅決遏制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普洱市制定出臺了《脫貧攻堅問題線索直查快辦工作機制》。
《機制》對脫貧攻堅問題線索處置明確了具體時限。
1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情況。對媒體曝光、網絡炒作等影響較大的重點典型問題線索和發生的區域性、系統性重大典型問題線索,應當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政風監督部門報告簡要情況,在1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情況。
1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上級督辦、交辦、轉辦的問題線索,一般在收到問題線索的2個工作日內啟動調查核實程序,1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遇有重大或特殊問題線索核查,經批準后可以適當延期。
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理、報批程序。問題線索經核查后,依據調查報告處理意見,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理、報批程序,及時做出處理決定后將處理情況報告上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政風監督部門。
《機制》還指出,上級督辦、交辦、轉辦或發現重大典型問題線索的,上一級紀檢監察機關可采取下查直接辦理。從啟動調查核實至辦結不超過15個工作日,并在辦結后3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送同級黨風政風監督部門。在問題線索的處置過程中,如有遇到特殊情況,及時進行報告。
今年以來,普洱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問題導向,不斷強化信訪責任落實,對信訪線索快速報告、快速核查、快速處理,問題收集不遺漏、處置全過程監督,查處典型強震懾,以“零容忍”態度懲治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截止7月5日,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368件(次),處置問題線索393件。(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