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強化“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的職能定位,聚焦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緊盯各類違規違紀問題,依規依紀全面履責。今年以來,全州累計發現問題471個,并對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查處。
各級紀委在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中,緊盯執行政策走樣問題,深入查找和發現拒不執行或是擅自改變黨中央和省委關于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在執行扶貧政策或實施扶貧項目中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優親厚友,假公濟私,刁難群眾,吃拿卡要;政策紅線意識淡薄,執行異地搬遷等政策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加重群眾負擔等問題。
同時,緊盯扶貧項目資金管理違規違紀問題。各級紀委緊盯揮霍浪費、虛報冒領,違規支出、截留、挪用扶貧項目資金;利用職權插手干預脫貧攻堅項目建設、資金撥付,為他人謀取利益,搞錢權交易,收受財禮,侵占擠占、套取騙取專項資金和異地扶貧搬遷貸款、危房改造、救濟救災低保、養老保險、涉農補貼等資金的問題。對項目審批部門之間推諉扯皮,項目實施單位履職不到位,導致脫貧項目不能按期實施,或工作不能按計劃進度推進的,一列嚴肅進行問責。
此外,緊盯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等作風問題。通過多種檢查方式,緊盯在脫貧攻堅項目申報審批建設和資金管理使用上監管不力;對脫貧攻堅政策學習領會不深,導致對上級政策規定把握不到位、宣傳貫徹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誤失誤;作風霸道,漠視貧困戶生產生活困難,損害群眾切身利益,損壞黨群干群關系;責任單位不制定具體方案和目標任務,責任不明確,工作失職失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履責不到位、不及時協調解決實際問題,未按時限完成工作進度,導致貧困對象錯評漏評或錯退難退;搞形式主義,弄虛作假,扶貧隊員違反工作紀律,擅自脫離崗位等問題,一經查實,進行嚴肅查處。
紅河州紀委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僅要緊盯各類違規違紀問題,而且還要對脫貧攻堅的每個環節、每個步驟、每個結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督促主責部門開展業務檢查、加強自我監管,做到令行禁止,為脫貧攻堅提供堅強紀律保障。(洪季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