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貢縣委制定出臺了《福貢縣貫徹落實黨委巡察制度實施方案》,明確了巡察工作的職能職責,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充分體現了依紀依規、緊貼實際、突出重點的原則,為深化政治巡察提供了制度保障。
《方案》指出,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黨的巡視工作的延伸和補充。巡察工作遵循巡視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按照巡視工作的內容、范圍、方式、權限和程序開展工作,承擔與巡視工作同等的責任,執行巡視工作的紀律。縣委是組織開展巡察工作的責任主體,縣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縣委建立專職巡察機構,負責對本地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進行巡察監督。
《方案》規定,縣委的巡察范圍和對象為鄉(鎮)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縣委工作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政府部門、人民團體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縣管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以及縣委要求巡察的其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縣委在一屆任期內對所轄管理的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察,實現巡察全覆蓋。
《方案》要求,巡察組主要對巡察對象尊崇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情況,加強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重點是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的情況。聚焦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重點檢查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尊崇黨章、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和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執行黨的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選人用人情況,著力發現基層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等突出問題。(李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