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以省公安廳某總隊文件會簽拖延問責事件為切入點,充分發揮監督執紀作用,強化政治監督,緊盯主體責任,著力推動省公安廳深入組織開展“頑瘴痼疾”整治,聚力整治四類“機關病”,全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文件會簽拖延事件充分暴露出個別警種部門、部分民警政治站位不高、責任擔當不強、執行意識淡薄、隊伍作風散漫等問題。”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說。在對事件進行問責調查中,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對事件責任人進行談話提醒,要求其深刻總結經驗教訓,并督促廳黨委壓實從嚴管黨治警主體責任,緊盯政治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回頭看”,聚焦督政治、督領導、督責任、督紀律,著力解決隊伍建設問題,推動隊伍建設和公安工作高質量發展。
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還以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結合整治“頑瘴痼疾”任務要求,深入整治四類“機關病”,主要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制定政策脫離實際等“衙門病”;政令不暢、執行力不強等“梗阻病”;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精神懈怠、作風散漫、紀律松弛等“慵懶病”;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腐化病”。查病灶、找病因、祛病根,毫不松懈糾治“四風”問題,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反彈回潮,從嚴落實廳機關作風建設主體責任。
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在日常監督執紀中擦亮監督“探頭”,與駐在部門協同發力。在此次文件會簽拖延問責事件中,駐省公安廳紀檢監察組聯合省公安廳機關黨委、督察總隊開展問責調查,對1個黨組織及4名處級領導干部進行問責。嚴肅查處相關部門和人員的同時,緊盯責任人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防止類似問題再次出現,切實做到監督常在、形成常態,一步一個腳印把全面從嚴管黨治警落到最實處。(責任編輯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