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鄉紀委核查期間,我心里壓力很大,也感覺很迷茫。感謝組織召開會議為我澄清正名,讓我能夠卸下思想包袱,以后在工作上我將一如既往地嚴格要求自己,盡心盡力為群眾排憂解難……”日前,在隆陽區瓦馬鄉某村召開的澄清正名會上,受到失實檢舉控告的李支書有感而發。
不久前,瓦馬鄉紀委接到隆陽區紀委監委信訪室交辦的問題線索,反映2012年瓦馬鄉某村委會向每家農戶收取了20元資金用于翻修水管,但最后水管翻修由區水務局出資完成。
收到問題線索后,該鄉紀委通過走訪群眾、個別訪談、調閱資料等方式對信訪舉報內容進行核查,最終證實對李支書的舉報不屬實。為消除不實舉報對李支書造成的不良影響,瓦馬鄉紀委及時為其召開會議進行澄清正名。
開展澄清正名是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重要舉措。今年以來,隆陽區紀委監委扎實推動清廉云南建設干部擔當作為“激勵行動”,貫徹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及時為受到不實舉報的8名黨員干部澄清事實、消除顧慮,進一步激勵和保護黨員干部在新時代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為進一步提升澄清正名工作質效,該區紀委監委探索建立了“部門聯合研判評估”工作機制。每月定期梳理失實檢舉控告和問題線索,部門聯動圍繞反映問題的可查性、被反映人違紀的可能性以及反映內容線索的重要性做好分析研判,對符合澄清條件的,及時啟動澄清正名工作程序。
針對失實檢舉控告,該區紀委監委堅持“應澄清、盡澄清”的原則,綜合運用書面澄清、當面澄清、會議澄清、通報澄清等多種方式,積極穩妥為受到不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不應“一澄了之”,還要解開被澄清正名黨員干部的“心結”。對此,區紀委監委還組建了回訪小組,以單獨見面、定期約訪、電話回訪等方式,一方面詳細了解被澄清黨員干部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狀態,引導干部正確對待群眾監督、放下思想包袱、大膽干事創業;另一方面,督促所在單位維護其在考核考察、評優評先等工作中的合法權益,消除失實舉報帶來的負面影響。(楊麗娟 唐微娜 || 責任編輯 吳劉繼)